用藥安全2026-07-16 · 6 分鐘

吃完藥皮膚竟長滿疹子?食藥署示警「疹破痛紅腫燒」6字訣,一次沒注意恐要命
📰 時事資訊—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/ 藥物過敏6大前兆衛教
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持續推動「疹、破、痛、紅、腫、燒」藥物過敏6大前兆衛教,提醒民眾服藥後若出現皮膚紅疹搔癢或水泡(疹)、口腔潰瘍(破)、喉嚨痛(痛)、眼睛紅腫灼熱(紅)、眼唇腫脹(腫)、發燒(燒)等症狀,應提高警覺並儘速回診。相關症狀最快服藥後數日內出現,也可能延遲到2至3個月才發生。
「阿伯,這個藥你吃多久了?皮膚這樣多久了?」皇誼藥局黃雋恩藥師說,這是他在永和櫃檯最常問的兩句話。「很多人吃藥吃到皮膚起疹子,第一反應是換保養品或以為自己『火氣大』,卻沒想過是藥物過敏,這樣拖下去風險其實不小。」
「疹、破、痛、紅、腫、燒」到底在講什麼?
- 疹:皮膚出現大範圍紅疹、搔癢或水泡,範圍常比一般過敏更廣
- 破:口腔或黏膜出現潰瘍、破皮
- 痛:不尋常的喉嚨痛,非感冒引起
- 紅:眼睛紅腫、灼熱刺痛
- 腫:眼皮、嘴唇不明原因腫脹
- 燒:合併不明原因發燒
「這6大前兆最重要的是『合併出現』或『同時好幾項』,特別要當心。單一輕微紅疹不一定嚴重,但如果紅疹合併發燒、口腔破皮,那就是身體在發出強烈警訊,不能再等了。」—— 黃雋恩藥師,皇誼藥局
為什麼藥物過敏不能輕忽?
多數藥物過敏反應輕微,停藥後即可緩解。但少數嚴重個案可能發展成史蒂文生氏強生症候群(SJS)或毒性表皮壞死症(TEN),這類反應會造成大範圍表皮壞死,情況等同大面積灼傷,可能併發敗血症,屬於必須立即處置的醫療急症。黃雋恩藥師提醒,這也是為什麼食藥署會特別把「疹破痛紅腫燒」整理成好記的口訣,讓民眾第一時間就能自我警覺。
黃雋恩藥師的用藥安全提醒
- 服用新藥(含醫師處方、成藥、中藥)前,主動告知藥師過去的過敏病史
- 保留藥袋或用藥紀錄,出現不適時可提供醫療人員快速比對
- 出現6大前兆中任何2項以上合併症狀,應立即回診或至急診就醫
- 外用保養品、保健食品(含普健生醫sPPT®系列)若出現異常紅腫不適,也應立即停用並諮詢藥師,不是只有口服藥才需要注意
藥物過敏可輕可重,及早辨識前兆是保護自己最重要的一步。以上資訊僅供參考,不能取代醫療診斷,用藥期間如有任何不適,歡迎至皇誼藥局與黃雋恩藥師討論,或儘速回診原處方醫師。